大胜(1 / 2)

桃华 朱砂 3425 字 25天前

二月十八, 龙战于野, 西北大捷。

这一场仗打得极为艰苦。并不是说北蛮人疯狂进攻拼死不退, 事实上才进正月里他们就已经萌生了退意, 因为他们几度进攻, 始终没有攻破城关, 反倒是自己折损了许多人。若不是今年冬季天气似乎较往常和暖一些, 以他们的装备早就支持不住要退兵了。

可是,每当他们生了退意的时候,往往就能打一场胜仗, 抢到些东西。这些东西自然不足以养活大军,更不能令各级头领满足,却恰适以勾起他们的贪欲, 让他们生起一种“关内粮饷不足了, 再打几仗或许就能大胜”的念头。

要知道这西北虽然土地贫瘠,可关内人不只会耕种, 还会贸易, 日子比起他们只在草原上晃荡要富裕得多。只要攻进城关, 各种草原上没有的好东西唾手可得。且城关之后就是一马平川, 到时候他们如果放开战马扫荡一圈, 只怕战利品多得都拿不回去哩……

自然,关内人多, 城墙又高,易守难攻。可是也不是所有的城关都那么固若金汤, 再说关内人善于内斗, 西北这边的军队常常被克扣,从前有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守军军备不足,让他们占了便宜。

这次,据他们混进城关的探子带回的消息,早在去年夏季,朝廷就派了好些人来,在西北军中分那定北侯的兵权。须知打仗这种事,指挥的人多了,令出多门,只会相互掣肘贻误战机。更何况这是来分权的,内斗比往年还厉害,怎么会没有空子可钻呢?

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北蛮军队一直拖到了正月末。往年这个时候,他们早就退进了草原深处,可今年除了小部分人谨慎地按照惯例退兵之外,大部分人都被那贪念吊着,还在城关附近呢。等他们终于发现这城关攻不破的时候,要退兵却晚了。

谁能知道呢?去年雨水少,今年雨水却来得特别早。未到惊蛰,雨就下了起来,西北那坚硬的冻土在雨水中渐渐化开,土地变得滑溜泥泞起来,马走在上头,稍有不慎就打个前失,速度哪里快得起来呢?

这个时候,西北军却是倾城而出,围追堵截,将北蛮军队切割成小块,分别包围了起来。

论马匹骑术,西北军的确是比不上北蛮军队的,这也是为何北蛮人来去如风,有恃无恐的原因——他们弓准马快,西北军始终都在这上头吃亏。

只是这会儿地面泥泞难行,便是再神骏的马匹,速度也要打个折扣。而西北军在马蹄上裹有防滑的粗布,双方竟然相差不多了。待到北蛮军被分割包围之后,双方在人数上的优劣便显现了出来。

西北军以拒马、铁车、长矛开路,层层推进,而北蛮军一旦失去了纵横驰骋的广阔空间,就像王八翻了身,虽然四爪乱舞,也没了办法。更何况北蛮军实在还没有王八的硬壳子,他们的甲胄都是皮甲,虽然轻便,却远没有铁甲那么结实。西北军将其包围之后,真是杀得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此次大胜,北蛮军的蛮王被流箭射中颈部,幸得几个忠心属下拼死救出,逃进了草原深处。虽然未能亲眼见其死亡,但伤至如此,草原之上又缺医少药,多半是不治了。且北蛮其实是多个小部落组成,蛮王虽有王者头衔,也不过像个盟主。若是联盟大胜,盟主当然声望显赫地位稳固,此刻败成这副模样,蛮王就算还活着,地位也将一落千丈,再也没有人会听他的号令了。

沈数策马立于青州城外的小山坡上,遥望前方。

他脚下是被鲜血染过的土地,血迹大部分已经变成紫黑色,只在有尸身的地方还有尚未凝固的深红色的血液。他自己身上的铠甲也溅着血,有北蛮人的,也有他自己的。

“王爷受伤了!”初一手握长刀纵马疾驰过来,看见沈数左肩上殷红一片,连忙道,“救护队已经过来了,王爷快去让他们看看,先清洗一下伤口。”

沈数回头看了一眼,果然青州城里已经飞跑出一支队伍,有些抬着似门板的东西,有些则背着药箱。这些人身上都穿着本色粗麻布衣裳,衣裳胸口都用红线绣了个粗粗的十字,乍看倒像是披麻戴孝的,然而如今西北一带,不论是军中还是百姓,看见他们都是最高兴的。

这些人一出城门就散成六支小队,三人一组,每组一副担架,一个药箱。先由背药箱的将地上伤者略作处置,随即在伤者的伤处系上一条布条,之后若是不能动的便搬上担架抬回城中,若是还能自己动,便自己走回城去——城门之内就有医疗站,伤势稍轻的,都可以自己去求医。

救护队从桃华当初组建的百余人开始,到现在西北三城之内各有一支这样的救护队,人数都在百人以上。若再加上医疗站内那些照顾病人的“护士”以及打下手的杂役,怕不得有六七百人,并且其中少说也有一半是妇人。

“让他们先救将士们吧。”沈数低头看了看自己肩上的伤,那衣袍上绽开的鲜红之色映入眼帘,让他猛然又想起了远在京城的桃华,“拿酒来。”

初一从马背上拎起一小皮囊烈酒,有些犹豫。如今这烈酒都不是拿来喝的,而是用来淋在伤口上做那个什么“消毒”,可是这东西浇在伤处实在太过疼痛,比去医疗处清洗要受罪多了。

“王爷,还是——”初一尚未说完,沈数已经劈手夺过他的酒囊,将囊中烈酒浇在了伤处。

一阵火灼般的疼痛自伤□□开,瞬间传遍全身。沈数眉梢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一下,咬紧了牙关。初一连忙摸出油纸包里的止血散给他洒上,又用配备的白麻布条裹好,嘴唇动了动,又把话咽了回去——王爷这简直是自虐,十之八-九是又想起王妃和旭哥儿了。

初一跟在沈数身边,有些事不必沈数明说他也知道。虽说王爷嘴上说相信皇上,可是王妃独自在那深宫之中,太后和皇后虎视眈眈,哪个也不是好东西,而且王妃还身怀有孕,那日子可怎么过呢?

且王妃身陷后宫之事,乃是王爷始料未及的。事实上,谁也没想到皇后会疯狂至此,竟想出这么个歹毒主意。虽说皇帝并无此意,反而将计就计,然而对于王爷来说,一着不慎竟让妻子失陷于宫中,不能护住妻儿,这简直是男人的耻辱!就算斩杀再多的北蛮人,也难以发泄这一口怨气。

且还有旭哥儿呢。才一岁多点的孩子,乍然离了父亲又失了母亲,不知要哭成什么样子了。初一想起那肉团子般的小主人,也觉得心里揪疼起来。就是他,也有些担忧跟着王妃的薄荷——若说王妃还有皇帝保护,那薄荷一个奴婢,死活却是皇帝不大会在乎的,若是有什么事……

“王爷,王爷!”远处一骑飞驰而来,跑得太快,在被雨水和鲜血打湿的泥地上不时打个前失。初一一眼就认出了马上之人:“是殷大哥!”

殷忠行的甲胄也早被鲜血溅满,左腿上用麻布条紧紧缠着,渗出血迹:“王爷,侯爷中了一箭!”

沈数回头看去,只见殷忠行脸上的神情既惊且怒,竟不是完全作伪,顿时心里一惊:“舅父在哪里!”

定北侯已经被抬进了救护站,丁郎中穿着染了血的白麻布长袍,正聚精会神地给他缝合伤口。小丁郎中悄悄退出来,向沈数解释:“这一箭射得甚深,不过未中要害,只是流血太多了些,好生护理应是无碍的。不过——日后侯爷需得注意,不可再这般搏命了,否则恐与寿元有损呢。”

他跟丁郎中一样穿着白麻布长袍,可上头一团团的血渍,几乎将袍子染成了褐色。这仗打了几个月,救护队的人平时轮班上阵,遇到战况惨烈之时便要齐齐出动,仗打几天,他们就要忙碌几天。初时这些袍子还能及时清洗,到如今已经顾不得了,因为伤者来了一个又一个,几件袍子换着都不够,加以阴雨,现在还有好些衣裳在用滚水煮过之后晾不干,都在火盆上烤着呢。

“多谢了。”沈数简短地道。他眼里是数日未曾安眠的红丝,小丁郎中也是一样。两双红眼对看了一会儿,小丁郎中疲惫中又带着释然的一笑:“总算胜了。王爷辛苦。”

“郎中们才是辛苦。”沈数对他点点头,“我舅父就托给丁郎中了,只是切莫对外人透露,只说伤重就是。”

丁郎中父子自从进了救护队,在西北真是声望日隆,任谁见了都要客客气气的,比起从前那只能在乡下治猪救牛的日子,简直如同天壤。父子两个自是感激安郡王妃不尽,此刻听了沈数的话,也不多问,立刻答应:“王爷只管放心!”不管王爷是何用意,反正照做就是了。

沈数又点了点头,转头问殷忠行:“是谁放的箭?”定北侯身上伤处不少,但大都是浅层的皮肉伤,只有这一箭伤重,且是从背后射来的。

殷忠行满眼杀气:“属下刚要查问,便有人死了。”不用说,死的这个就是向定北侯放箭的人,“此人虽是杜监军带来的,可有人看见他曾与周千总有过交往。”

杜监军是杜内监的远房侄子,乃是皇帝的人,按此推断,他带来的人,自然也是皇帝的人了。

沈数的手指在腰间刀柄上紧握了一下,良久才慢慢松开:“传出消息去,就说舅父伤重,昏迷不醒。”

殷忠行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定然会有人来探看……”

“有一个方子……”沈数放低声音,“服了,人会昏睡如死。”这其实就是一个麻醉方子,做大手术才用的,是桃华在丁郎中的麻醉方子上改进而成,这次他来西北才带过来的,因为制成较为困难,尚未大面积应用起来,没想到现在倒恰好派上用场。

殷忠行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方子。若是别的郎中拿出来,他定要疑虑一下——是药三分毒,此药人服后能昏睡如死,可见药性极烈,难道心智便不会受损?不过现在沈数一说是桃华的方子,他便立刻放下了心:“属下这就去安排!”

定北侯如今虽然还是西北第一人,但其实西北军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被朝廷派来的人接管,所以虽然主帅重伤,下头的各项军务仍旧还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