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2 / 2)

请魅惑这个NPC mijia 2825 字 20天前

安菲尔但笑不语,低头专心吃饭。冉文宇等了片刻,却没有等到下文,不由开口询问:“你不问问我读过之后的感受吗?”

——在来找安菲尔的路上,冉文宇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准备许久,生怕自己哪里说得不好,引起面前这位对神狂热信仰着的祭司的不满。没想到对方此刻却绝口不提,这实在让冉文宇有一种做认认真真写了作业但老师却不收的失望之感。

听到冉文宇天真的问题,安菲尔失笑:“对于这些知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亦会有不同的认知,所以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你愿意去了解它、接纳它,哪怕你最后并不认同,这对于我而言也已经足够了。”

安菲尔的眼睛是浅金色的,这种颜色的眸子总会给人冰冷淡漠而又威严的感觉,但此时看着冉文宇的时候,却仿佛是化成了一汪温水,脉脉流转。

冉文宇心虚的避开视线,逐渐有些坐立难安,而看出他的不自在,安菲尔则浅笑了一下,收回视线,继续专注自己面前的食物,明明表情和举止都格外平静镇定,但耳垂却悄然红了。

冉文宇感觉,他和安菲尔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处于差那么一点捅破窗户纸的阶段,明明这份暧昧之感已经明显的根本无法遮掩,但却偏偏没有一个人迈出那一步。

——冉文宇是肯定不会迈的,他恨不得后退上千八百步;而安菲尔也不知是由于害羞还是心存顾忌,同样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就在这样安静的甜腻中,两人用完了午餐。安菲尔摇响铃铛,让人将餐桌收拾好,然后询问冉文宇下午的打算:“我下午没有什么安排,你呢?”

冉文宇算了算自己的失忆时间——8小时足够他熬到晚餐之后了,所以冉文宇并不打算再去图书馆掉san。

摇了摇头,冉文宇诚实的答道:“我也没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上午看了太长时间的书,有点头昏脑涨的,下午打算休息一下,大概是出去走走吧。”

安菲尔立刻开心的笑了起来,提出邀请:“既然这样,跟我一起去丛林如何?我知道很多风景漂亮的地方,很适合打发时间。”

能够顺理成章的离开这座危险的神殿当然是好的,冉文宇迟疑了一下便点头答应。

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了个午觉,冉文宇在两点的时候与安菲尔重新汇合,由他带着,走向丛林深处。

安菲尔对丛林极为了解,而有他的陪伴,危机四伏的丛林似乎也变成了和乐友善的后花园。间或会有些小鹿之类的动物跑到他们身边,亲昵的尾随一段距离再离开,仿佛将他们当成了林中的一份子,就连冉文宇都趁机撸了几把毛绒绒,心满意足。

“你似乎很有动物缘?”冉文宇好奇的问道。

安菲尔含笑看着他与毛绒绒互动,耸了耸肩膀:“大概是我从小就在丛林中的神殿内长大,它们早已经习惯我的存在了吧。”

冉文宇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毕竟有些时候,无知是福。

一路悠闲前行,冉文宇终于听到了流水冲刷的声音,拨开层层枝叶,他很快看到了一道小瀑布。

瀑布不高,目测也就五米左右,但水流清澈,激荡起清凉的水雾,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人忍不住精神一震。

瀑布下是一池潭水,动物们或是低头饮水、或是卧在水边休憩,还有几只小崽子在水中扑腾打闹,一派的生机勃勃、和平宁静。

看着这一幕,冉文宇都差点忘记自己正在危机四伏的克苏鲁模组中苦苦挣扎。

安菲尔招呼冉文宇自便,自己则走到潭边一块凸起的大石旁,撩起宽大的白袍,轻盈的三两步跃上大石,随意的坐下。安菲尔的动作格外的熟练而闲适,坐好后,他微微合眸,扬起清俊的面孔迎接清新的水汽,长长的铂金色头发披散在身后,随着微风轻轻拂动,又被阳光镀上一层的流光溢彩,整个人都显得格外安然恬静。

冉文宇站在不远处,又差点要看呆——由于日记里并没有提及玛莎体内会吞噬人类的漆黑触手,所以此时失忆的冉文宇也完全不知道这一点,一颗少男心都差点因为此时的美人与美景动摇沦陷。

连忙移开目光,不断提醒自己这是npc,冉文宇走向潭水边的毛绒绒,努力用撸毛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然,不敢再看安菲尔的他也没有发现,当他转身的时候,安菲尔的嘴角轻轻扬起了一个满足而愉悦的弧度。

就在冉文宇坐在沁凉的潭水边,一边撸毛一边撩水玩,终于将自己刚刚的心动丢到脑后时,他突然听到了一首旋律悠扬婉转的哼唱。

冉文宇转头,看向正在用他那悦耳低沉的嗓音轻轻吟唱的安菲尔,等到一段旋律宣告终结,他连忙开口询问:“这是什么歌?”

“哈斯塔之歌。”安菲尔睁开眼睛,看向冉文宇,微笑着答道。

对于安菲尔会吟唱哈斯塔之歌,冉文宇到并不意外,毕竟他已经确定岛上的土著们信仰黄衣之王,而黄衣之王正是哈斯塔的化身,至于哈斯塔之歌,也经常被称呼为“王之吼”、“黄廷之音”,与黄衣之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冉文宇却困惑的皱起眉,一脸的不信。由于日记里说,他已经在安菲尔面前暴露过自己会魔法的事实,所以冉文宇并没有什么顾忌,“我听说过这个魔法,可它的旋律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冉文宇当然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哈斯塔之歌,但是他在现实中的某个跑团角色,却在机缘巧合下学会了这个魔法,所以冉文宇专门翻阅了规则书,仔细了解过这个魔法的设定。

哈斯塔之歌,是一个限制条件高(只在夜间且毕宿五可见时有效)、准备时间长(生效前需要3回合准备期)、魔法和理智消耗大(每回合消耗1d4的魔法和理智)、成功率却很低(需要一次成功的魔力检定),但只要施法成功便能发挥极大威力的单体持续性法术——总体而言很不实用。冉文宇那个角色用过好几次,只成功了一回,还差点将自己也唱疯了。

不过,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施法后,施法者会发出惊悚的尖锐号叫,使选定目标的皮肉起泡溃烂,变成致命的脓疮。这不仅会造成生命值的伤害,还会大幅度降低目标的外貌和体质,而当被选定目标的体质减少到零或者生命值归零死亡后,其身体将肿胀成一团,在令人作呕的“嘭”声中爆炸,冒着热气的脓血同时溅洒到地面上——可以说整个施法过程既惊悚又恶心,但凡是目睹者都得疯狂掉san。

反正冉文宇是不相信,这种令人作呕的魔法会拥有如此美妙的旋律。

对于冉文宇的质疑,安菲尔却并没有给予任何解释。他弯起眼眸,轻笑了一声,带着些许不易被人察觉的蛊惑:“你要学吗?哈斯塔之歌?”

冉文宇犹豫了0.1秒,果断点头:“学!”

——施法过程恶心重要吗?魔法不够实用又如何?白送上门来的魔法,不学才是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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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国庆快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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