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让他长点记性也好。”宋宸灏随意。如果那小子识相,知道什么人不能惹就最好;如果不识相,至少也要让他栽得明明白白,圈子里的恩怨就是这样,一码归一码,有理就站得住脚。一般情况下,有因,有果,这一段就这么翻过去了,只要王守成老实,他也不会再继续揪着这件事情不放。而王守成如果还把自己当这个圈子的人,就该老老实实把这口气吞了,不再扩大。
“我这边马上谈好了,顾泠澜和孟歌估计马上会来找钟小姐,要我一起过来吗?”jason充分为宋宸灏提供一切便利。
“不用了,中午一起吃饭吧,我来找你。”
收线,才发现钟筝在一米五范围外背着手踱步,有一种“你看你看我真的没偷听”的掩耳盗铃即视感。宋宸灏挑眉看着她,等她提问。
“那个……我去那边陪孩子们玩了。”她其实心里是很好奇谁给他打电话,会让他说出那样的话。
你这么能干,这么体贴,我怎么舍得骂你。
这种小事你处理就好。
中午一起吃饭吧,我来找你。
魂淡,一个大男人这么说话也不嫌酸得掉牙,特别是他这样个性的男人,明明冷酷的要死,装什么暖男情怀。钟筝心里莫名其妙一阵气恼,马尾辫一甩,气鼓鼓转身:“你去吃饭吧,好走不送。”
最后那句话,是不是出卖了什么?宋宸灏因为顾泠澜和孟歌要来而产生的郁闷,忽然消失了一点:“你去不去,我和jason谈点事。”
“j总助?”钟筝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直到确认宋宸灏那“就是如此你还觉得是怎样”的表情,才羞恼,脸色微红,脚步加快:“靠,两个大男人这么恶心干嘛,你们自己去吃,我才不做电灯泡。”
女人真是口是心非……嗯,好像还挺有趣的,当然,因人而异。
宋宸灏本想喊住她,张了张嘴,还是没抹下面子。他的人生,还从来没有大声喊话留人的记录,更何况是个女人。
算了,撤吧,这至少,是愉快的半天。
钟筝虽然一直往前走着,可是耳朵一路都悄悄听着身后的动静。但一直到她快接近热闹的人群,背后也悄无声息。她忍不住回头一望,却看见宋宸灏的背影,那个大少爷,双手插着口袋,一路悠然自得的正往门外走去。
靠!真的走了?饿死鬼投胎啊!要吃饭这么着急?打个招呼会死人啊!说声再见会少块肉啊!真是傲娇恶少没礼貌!
怎么办?要不要喊住他?自己好歹是半个主人吧?不送一下他这个大财主说不过去对不对?呸呸呸!送什么送,还是不要自讨没趣……
钟筝心里一番交战,等她终于一咬牙,打算迈开步子追上他时,却发现视线中早就已经没有他的身影。钟筝如泄了气的皮球,忽然空落落——得,估计等她出去的时候,他都已经上车走了。她才不要上演电视里那种苦情戏码,一个人声泪俱下哭喊着追着车子跑半程,最后来个狗啃屎后痛哭流涕的死心收尾。
没良心!
钟筝心中愤愤将宋宸灏小人打了一顿组合拳。
“咦,小筝,宋先生呢?”陈院长刚才一直在人群中注意着二人,看到钟筝一个人回来,不由得有点惊讶。
“那个家伙?走了。”钟筝撇嘴,远远飞了一个白眼给某处背影消失的地方。
“你这孩子,什么那个家伙的,”陈院长为孤儿院奉献了大半辈子,没有自己的子女,她将钟筝看得同凌灵一样,都如自己的孩子一样:“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望着老院长脸上的笑意,钟筝懊恼的抓抓头,还是实话实说:“哎哟,其实不是啦,他就是我一个普通朋友,刚才这不是哥们义气,怕我丢脸嘛,随意随口给我冒充了一下。您可给我保密啊!特别是凌灵那个家伙。”
“真的?”老院长笑得慈祥,这年纪大了,有时候还有点好处,比如说,眼光就比较老辣一点,能看出一点深层次的东西。小筝这丫头应该是不会对她撒谎的,只是,看两个人的相处,哪怕现在不是男女朋友,不代表以后也不是。
“当然真的。”钟筝不知道为什么,说这话的时候还带着点气恼,心里堵堵的:“哝,院长,这是那个家伙捐给院里的。”
“这么多?”陈院长迟疑了一下:“小筝啊,宋先生已经捐了不少了,第一笔三万多,第二笔三十几万,也就这一两个月的事情,你看……”
手心手背都是肉,她都心疼。为了孩子们多筹得善款,本来是她一直要努力的事情;只是,现在看这位宋先生和小筝的关系,她又觉得不太好。
“没事儿,他公司效益好着呢,稍微捐点儿就是九牛一毛。”钟筝倒是没有什么,拿自己钱做好事都不心疼的人,拿别人钱做好事,当然更不心疼——特别是宋宸灏这样的,这几十万,估计少买个车轱辘就出来了。
人在做天在看,她相信好人必然是有好报的,哪怕没有什么实际的反应,至少,能够收获自己内心的满足和幸福。能够给予别人幸福,也是一种幸福。
“那你帮我谢谢宋先生。”陈院长将宋宸灏的称呼也从宋总改成了宋先生,少了一分生疏。
“嗯,他还有几个朋友,条件都挺不错的,改天我再劫富济贫点回来,给孩子们修一下操场。”钟筝嘿嘿笑,脑子里浮现出孟歌的影子,那个大块头,哈哈哈哈哈……
“阿嚏!”孟歌忽然打了一个喷嚏,他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狐疑:“谁在背后说我坏话吧。”
“少迷信。”顾泠澜和jason都是接受西式教育比较多,自然没有这一套概念。
“那就是我要生病了。”孟歌高大的身躯往顾泠澜这边靠过来:“泠澜啊,晚上来我家照顾我吧?”
“什么时候打个喷嚏就能死人了?你得禽流感了?”顾泠澜斜眼乜视:“夜生活少一点,就不会中看不中用了。”
“我哪儿中看不中用?”这可是孟歌最引以为傲的事情,自尊心容不得一点冒犯:“你来摸一下,信不信我给你来个弹跳反射?”
“少tm给我恶心巴拉的,”顾泠澜一脚踹飞孟歌倾过来的身体:“滚!”
“泠澜啊,反应这么大,你不会跟宋宸灏那洁癖家伙一样,还是雏吧?”孟歌忽然笑得痞痞坏坏又色迷迷。“上天赐给我们征服女人的武器,你要用起来才是啊!”
征服?武器?用起来?……钟筝?顾泠澜瓷白的脸色飞上霞色,还没收回来的脚又是一脚踢过去,只是某人皮糙肉厚,最多也就龇牙咧嘴,达不到伤筋动骨的目的。
“这么害羞?不会还真的没用过吧?”孟歌恨铁不成钢:“泠澜啊!不要暴殄天物啊!你说说,你们两个大男人都三十岁了!枪都没磨过!好歹还是留过洋的人!你们是打算为我守身如玉吗?”
“孟歌你不说话会死啊!”这就是经验的力量,这就是无耻的力量,在这个方面争口角,一向狠压孟歌一头的顾泠澜,只有溃败的份。
“泠澜你这么说可就有点娘了。”孟歌还想笑嘻嘻的继续,但瞧着顾泠澜的表情,知道适可而止,立即举手投降。
一直在一旁默默捂嘴的jason,终于清了清嗓子,开口:“关于创业园的事情,就这么说定如何?后续一些细节问题,我们继续跟进商量。”
“好,你多辛苦,你知道,我和孟歌都没什么企业管理和运营的经验。”顾泠澜恢复神色。
“各有所长。”jason并没有小看顾泠澜,先不说他们两个都有显著的家世,能够打通很多环节得到很多便利,就是两个人各自的能力,也并不像说的那么谦虚。一个在资本运作上有天赋和经验,一个在人际交往上擅长。能够和灏成为好朋友的,果然都不会差。
“泠澜啊,中午一起吃饭?”孟歌笑嘻嘻地缠着顾泠澜。
“你一天到晚不用上班?”顾泠澜恨不得把这个牛皮糖贴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