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2 / 2)

“唉,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宋天耀吞下一颗糖不甩,用欠揍的语气拽着诗文说道:“早晚你就知道,我没有想阴你。”

第二六四章 白痴与扑街的对话

娄凤芸有些紧张的站在等人高的试衣镜前,透过镜子看着孟菀青帮自己把火红色羊绒套裙后面裙摆的褶皱拉平,即便旁边的唱片机里播放的舒缓爵士音乐,也没办法让她的紧张情绪放松下来。

无论是做赌档老板娘时,还是如今打理宋天耀的假发工厂,娄凤芸始终穿着中国传统服装,在工厂里时穿着舒适的对襟小袄唐裤木屐,需要出门时就换上得体的旗袍高跟鞋,哪怕如今工厂赚到了钱,她也从没有穿过这种据说是从英国百货公司买回来做样,由孟菀青的父亲孟成志亲自仿制,据说英国大公司工作的女人才会穿的羊绒套裙。

“这里还有一枚胸针。”孟菀青从旁边梳妆台的首饰盒里取出一枚银质的玫瑰花胸针,别在娄凤芸的上衣胸口处。

等帮娄凤芸别好胸针,孟菀青朝后退开两步,打量着镜中的娄凤芸,声音仍然是淡淡的:“好像还缺点什么。”

镜中的娄凤芸,头发被挽成了简约大气的发髻,耳朵上之前戴的耳环金饰也被换成了水晶耳钉,一身火红色的羊绒套裙制服,将娄凤芸曲线玲珑的身材完美的勾勒出来,裙摆包裹住她的膝盖,只露出一截覆盖着玻璃丝袜的雪白小腿,和一双踩在地板上的高跟鞋。

“还缺一条项链。”孟菀青又从首饰盒里取出一条珍珠项链,帮娄凤芸挂在了脖颈上,这才认真的说道:“现在才看起来像是工厂老板。”

娄凤芸低头看看自己这身装扮,自嘲的笑笑:“什么工厂老板,只觉得自己好像个马骝,等着被大家取笑。”

说完之后,娄凤芸打量着孟菀青这处闺房里的陈设,一张双人床,一处古朴的红木梳妆台,两盆摆在窗前的夕雾花,一架西洋唱片机,还有一处书架,一处写字台,书架上整齐的摆放着很多外文服装饰品类杂志,和一些中文古典诗词,隔壁还隔开一处小间,单独供孟菀青陈列衣服,充作衣柜。

只看孟菀青的闺房,就能想象出这个女人如今活的轻松写意,娄凤芸语气中的羡慕藏都藏不住:“阿耀对你真好。”

安吉—佩莉丝也好,她娄凤芸也好,被宋天耀指使的好像一个快速旋转停不下来的陀螺,只有孟菀青,似乎总是悠闲的,她父亲的裁缝生意忙碌时,她钟意去帮手也可以,不去帮手也有其他工人,不想去,就自己在厨房学学几道新菜式,种种花草,剩下的时候,看看杂志,读读诗词,去百货公司逛街散步,几乎就是孟菀青生活的全部。

娄凤芸甚至知道宋天耀有时累倦或者饮酒之后,也会来孟菀青这里坐一会儿或者住一晚,在写字台上写几笔书法,尝尝孟菀青学的新菜,时间充裕时,甚至还会陪着孟菀青去百货公司买买衣服,看看电影。

这才是女人该有的生活,娄凤芸想想自己,几乎被工厂琐事缠住,不要说逛街,就算是想睡个好觉都难,而且如今又要安排自己与那些已经建好厂房,只等机器到位就开工的其他老板们见见面,看来以后不止工厂琐事,外面的应酬也不会再少。

越是忙碌,娄凤芸就越觉得面前冷艳的孟菀青才活得像是个纯粹的女人。

孟菀青取出一瓶香水,帮娄凤芸在脖颈,袖口处轻轻喷了两下,轻轻说道:“这种事羡慕不来的,其实我也羡慕芸姐你,能帮他分忧,但是我做不来,他只有累了或者闲暇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到我这里坐一坐,反而芸姐你几乎能每天都陪他在一起。”

“男人如果只懂在做事时想起你,那就是没把你当女人,只把你当帮手,累了或者闲下来时才会特意去见的那个女人,才是女人。”娄凤芸忽然说出了两句好像人生感悟一样的话。

孟菀青双眼静静的看着娄凤芸,娄凤芸自嘲的低头一笑,又对着镜子转了两圈:“也不知道让我穿成这副样子,会不会被那些老板们取笑。”

……

“修哥,你反正现在就快正式毕业,学业也都已经结束,能不能考虑下过来帮我,等正式毕业之后也就不用再去找工作?”

当娄凤芸和孟菀青在试衣服时,宋天耀在薄扶林道一处小酒肆的大堂偏僻座位上,对正用筷子夹一粒圆溜溜的素炒豌豆的康利修问道。

康利修对宋天耀的话充耳未闻,专注的用筷子把一粒豌豆夹起来,送到嘴里,闭上双眼感受着滋味,对面宋天耀已经用汤勺直接舀了一勺递过去:“修哥,十分钟你才吃到三粒豆,不如用勺啦。”

桌上的其他几道菜都是酒楼里做的,唯独素炒豌豆是孟菀青做的,宋天耀尝过之后觉得合口味,自己也亲自下厨试过几次,却总做不出孟菀青那种哪怕豆子酥软却仍不改翡翠碧绿眼色的功夫,为了跑来见康利修,宋天耀特意让孟菀青把这道他学不会的菜做了一道,带来给康利修见识一下,先拉拢一下对方的胃。

康利修不满的看了宋天耀一眼:“单独夹起一颗来才显得漂亮,吃起来也有滋味。”

“可是你这种吃法,就算吃到酒楼关门,也未必能吃完这一盘。”宋天耀对康利修说道。

康利修吐了一口气,放下筷子:“你真的在做生意?不是吹牛皮?”

“真的,我何苦骗你?”宋天耀面容严肃的点头说道。

康利修喝了口米酒,这才不以为意的说道:“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我想出钱,让你开间报馆做份报纸。”宋天耀对康利修说道。

康利修愣了一下,然后探出手摸了一下宋天耀的额头:“你是不是脑子坏掉?让我帮你开报馆?我是中文系毕业不假,但是做报馆不是找个中文系大学生就搞得定,你是老板如果想开报馆,最少也要请个有名望有人脉的总编坐镇,再请几个知名作者开开专栏,这样报纸才有可能搞的起来,傻乎乎,你以为开报馆就是找几个中文系大学生写稿子登报,然后拿去卖钱呀?哪有那么容易,连小报仲知道找些写男女情爱拿手的作者编奇闻取悦读者。”

“我在你眼里,是不是一直都像个白痴?我怎么可能不清楚那种报馆需要请知名总编和作者?”宋天耀很无语的对康利修问道。

康利修把手收回来,端起酒杯酌了一口,不屑的晒道:“当然啦,你不白痴会坐图书馆看书看足两个月?不白痴会跑来见我一个大学生,说出钱让我开报馆?阿耀呀,我告诉你一个你可能还不了解的秘密。”

“什么秘密?”宋天耀看向康利修,压下抓狂想把康利修打一顿的冲动开口问道。

康利修把米酒一口抽干,又用手拈起一粒豌豆送进嘴里咂着滋味,摇头晃脑欠揍的说道:“地球其实是圆的。”

自己一本正经的同他聊正事,这混蛋居然从头到尾把自己当白痴,心思全都在那盘豌豆上?宋天耀目瞪口呆的愣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修哥?”

“嗯?”康利修自己把酒杯倒满,对宋天耀答应了一声。

宋天耀瞪着双眼:“我弄死你个把我当白痴的扑街。”

第二六五章 贪财,好色,嗜酒……

宋天耀对康利修的印象甚至比唐伯琦,贺鸿生,郑玉仝那些人还要好,宋天耀不知道文化人该是什么样子,因为他自己不是文化人,他爷爷宋成蹊哪怕现在客串教书先生,也算不上文化人,宋天耀也没有接触过真正的文化人,可是康利修给他的印象,就像是一个他想象中文化人该有的模样。

个性洒脱,幽默潇洒,有话直说,口无遮拦,而且有文化底蕴,兴趣广泛,交友广泛,乐于助人,康利修的这些性格,在宋天耀脑海中勾勒出一个文化人的完整形象,至于那些文绉绉讲些废话空话,见到雄性就恨不得炫耀自己才华横溢,见到靓女却不敢开口搭讪的中文学院才子,宋天耀倒是真的瞧不上眼。

康利修大学读到第二年,就已经连女朋友都搞到手,用他的话讲,这样就算大学学不到什么东西,至少还能证明我没有虚度光阴,起码解决了婚姻问题,如果不是考虑女朋友感受,做了某些防护措施,他能赶在毕业前让女朋友把孩子都生出来,全家一家三口参加香港大学毕业典礼。

并且大学四年来,兼职中文学院图书馆管理员等等几份散工赚些外快,让康利修连生活费几乎都没有朝家里伸过手。

无论是情商还是智商方面,康利修都绝对算是个人才。

可是现在宋天耀觉得康利修是人才,奈何康利修认定宋天耀是白痴。